近日,我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,早部署、早预防、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决定自11月26日起至2016年2月6日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治理,力争将欠薪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。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令人称道。
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。他们抛下父母和孩童,背井离乡,走进城市,从事着最脏、最累、最险的工作,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。尽管如此,不少农民工应得的辛苦钱、血汗钱还是遭到拖欠。这不仅严重影响他们的家庭生活,甚至会影响到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,影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。
多年来,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很尽心尽力,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还时有发生。究其原因,有的是因为承建方被拖欠工程款,有的是因为相关各方发生纠纷;而最为恶劣和最不能令人容忍的,莫过于那些为富不仁者,只顾自己发财、不管社会责任,恶意拖欠工资,甚至个别包工头卷款而逃,导致拖欠问题更加难以解决。
欠账还钱,天经地义。尤其对那些恶意拖欠工资者,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惩戒。对无故拖欠数额较大、性质恶劣的,应加大处罚力度;对恶意拖欠、情节严重的,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,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,直至吊销营业执照;对黑恶势力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拖欠案件,公安机关应该及时立案侦查,依法严厉打击。只有相关部门动真的、碰硬的,让“老拖”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,才能不让农民工“流汗流血又流泪”。陈建玺